本報訊(記者 小劉軍)因違法停車被交警處罰,車主劉某竟衝進交警崗亭將當事交警李林刺傷。日前,開福區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務罪,依法判處劉某有期徒刑六個月。
  開福區人民檢察院指控稱,9月30日15時許,被告人劉某駕駛一輛黑色夏利小轎車,在開福區某路段違法停車,交警李林對其進行了處罰。劉某不滿處罰,在位於松桂園的交警值班崗亭內用彈簧刀將李林右胸部刺傷。案發後,被告人劉某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。
  開福區人民法院認為,被告人劉某以暴力手段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,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,依法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。
(原標題:車主刺傷交警獲刑半年)
(編輯:SN098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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